电动轮椅出租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出租人”):渝家陪诊
联系方式:19922295020
承租方(以下简称“承租人”):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第一条 租赁物
品名:电动轮椅
数量:1台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到_________日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金额_____ 元,承租人在每月的第一天支付当月租金。押金600元。
第四条 使用和保养
承租人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并进行必要的保养和维护,保持租赁物的良好状态。
第五条 风险承担
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负有完全的责任,因非出租人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坏或丢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归还
租赁期限结束后,承租人应将租赁物归还给出租人。 租赁物应保持与接收时相同的状态,正常磨损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承租人若未按期支付租金或未及时归还租赁物,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渝家陪诊

承租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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