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备案

APP备案

1.线上备案

  线上自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立即生效。

医保提示|春节回家,别忘了办理医保异地就医备案

  也可以长按下方图片,选择“识别图中二维码”快速进行下载。

医保提示|春节回家,别忘了办理医保异地就医备案

  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依次点击首页【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进入异地就医备案页面。

医保提示|春节回家,别忘了办理医保异地就医备案

  大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帮助自己或家人朋友完成跨省异地就医的备案申请,备案成功后,即时生效。

  异地就医备案步骤

  第一步 选择备案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及“备案类型”,点击【开始备案】按钮。

  第二步 提交备案告知书

  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

  第三步 填写相关备案材料

  填写备案时间、联系人等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

  第四步 签署并提交承诺书

  仔细阅读承诺书相关条款,确认无误后签署姓名,点击【保存并提交】,并再次点击【提交备案】。

  第五步 查看备案结果

  备案信息提交后,自动弹出提示页,提示备案是否成功,点击【查看备案记录】按钮,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状态。备案成功后,即时生效。

小程序备案

2022年6月3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为了给参保人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目前已开通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功能。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只需简单几步操作,即可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并在异地就医时实现直接结算。

哪些人群适用?怎么备案?有哪些查询服务?一起来看看吧!

01

具体适用于哪些人群呢?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02

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呢?

第一步:开始备案

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异地备案小程序页面。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开始备案。

第二步:选择备案类型

进入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页面,参保地为系统默认,参保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做好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的选择。

第三步:提交备案材料

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

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完成备案申请。

有些地区允许参保人通过个人承诺的方式办理备案,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无法提交认定材料时,可以点击“个人承诺书”,按要求完成签名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完成备案申请。

小提示

如果已经入院,选择备案开始时间时应提前到入院日期之前。备案成功后,建议按异地医保人员身份重新办理入院登记,确保出院时能够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第四步:查看备案进度

点击首页【备案记录】按钮,进入异地就医备案记录页面,实时查看备案进度。

03

小程序还有哪些查询服务呢?

除了申请备案外,参保人还可以在小程序查询各统筹区及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的开通情况。

点击【异地就医更多查询】可查询“异地就医费用明细”、“门诊慢特病告知书”、“门诊慢特病资格”。

重庆市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
结算政策及流程告知书
尊敬的参保人员:
您好!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在我市开展试点运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为方便您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登记备案
(一)办理备案平台1.线下平台: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2.线上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二)备案材料医保就医凭证、备案相关材料(异地安置人员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登记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居住证明”;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三)备案流程1.线下平台:参保人或其委托人到区县医保服务窗口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经办人员按规定进行办理。2.线上平台:
(1)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模块; (2)在“异地就医备案申请”中依次选择“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办理门诊慢特病备案,备案类型需选择“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点击“开始备案” ; (3)认真阅读“备案告知书”(内有重要信息提示,请一定仔细认真阅读),并确认”已阅读并同意”; (4)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完成备案个人承诺书电子签名,点击提交备案;
(5)完成上述备案后,再在”门诊慢特病医疗机构选择” 中选择相应的病种,选择1-2家门诊慢特病定点联网医院,提交后即可完成门诊慢特病备案。(如有多个病种,需分别选择医院提交).
(四)备案变更如需变更门诊慢特病就诊医院,可在”门诊慢特病医疗机构选择”中点击“删除机构信息”删除原有备案记录,再重新选择1-2家门诊慢特病定点联网医院即可。
(五)咨询方式可通过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拨打咨询电话(电话附后)。
二、异地就医结算(一)如何就医
已在参保地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试点地区开通门诊慢特病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和开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信息。(二)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待遇满足重庆市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成功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直接结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
三、申请手工报销
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未能跨省直接结算的,可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按规定进行手工报销。
(一)报销时限
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收到申请报销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
(二)报销方式
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现场受理。
(三)报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5.银行卡账户信息。
(四)咨询方式
可通过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拨打咨询电话(电话附后)。
四、温馨提示
(一)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政策,对应病种的治疗范围必须符合治疗规范要求。
(二)参保人员办理特病门诊选择备案类型为: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同时根据提示选择1-2家医院(备案所选的医院必须是开通门诊慢特病试点的医院,否则无法联网结算,具体医院名单请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
(三)目前纳入跨省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范围的病种有五个,分别为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 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
附件: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本告知书内容由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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